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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溪江路商务中心内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处罚通报
分类:
质量安全
2017/07/1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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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现场检查发现南溪江路商务中心内装工程负一层至四层墙体拆除工作,在施工方案通过前擅自实施。墙体拆除为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内容,项目部未引起重视,并未详细策划安排,初期报送的方案敷衍塞责,审批过程中被多次退回修改,至8月10日通过时,一到二层已基本完成,三至四层正在进行。且实施时存在脚手架无护栏,看护人员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根据公司技术管理规定(华丽美登技字2011-2号)4.2条内容:“项目部未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现场未按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实施的,处罚项目部200-1000元/次。”为严肃公司管理制度,督促项目部在日后的工程管理工作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决定对南溪江路商务中心内装项目部通报批评,并处罚款600元。
望南溪江路商务中心内装项目部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管理流程展开本工程施工。
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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