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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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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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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总则1.1为加强本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技术标准、贯标程序文件等一些具体要求,制定若干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建筑内外装饰工程、建筑门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钢结构工程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1.3本公司必须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以及科学发展观,健全技术管理体制,完善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注重项目的技术
1. 总则
1.1 为加强本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技术标准、贯标程序文件等一些具体要求,制定若干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建筑内外装饰工程、建筑门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钢结构工程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1.3 本公司必须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以及科学发展观,健全技术管理体制,完善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注重项目的技术控制能力。
1.4 项目技术管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将按照“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展开日常的工作,注重工作的“技术、效率、创新”。
1.5 本规定中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以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科技论文和专利申请的管理办法。
1.6 所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
2.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
2.2 项目开工前,分公司经理应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召开策划会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2.3 策划会议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目标策划、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创优策划等,确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施工工艺、工序措施。
2.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编制依据应符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涉及结构、装饰、安装等专业工程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先进合理的要求,不得出现照搬规范条文或投标文件的情况。
     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进度、资源配置、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应切合工程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条件。
2.5 施工方案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按照工程的分部、分项划分和季节性施工等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任务、施工部署、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材料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均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6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审、论证与实施按现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控制程序》执行。
2.7实施总承包管理的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的规定,制定总包管理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审核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计划,会同业主、监理做好分包单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2.8 对重大技术方案和特殊专业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应会同业主、设计、监理进行审批,必要时邀请科研院校、施工、检测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
2.9 实施与检查
2.9.1 为保证施工方案的落实,项目工程师应严格控制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若发现施工中未执行方案,属方案原因的,项目工程师应调整修改施工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否则,项目工程师应下达整改指令到施工班组,实施整改。
2.9.2分公司经理应负责督促指导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实施,分公司经理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均以书面形式记录完整。
2.9.3公司技术部应对Ⅰ类项目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检查,对Ⅱ、Ⅲ类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同时应抽查分公司的检查记录。
 
3.技术交底的编制与实施
3.1 技术交底应是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具体化,并应按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前期交底和过程交底。
3.2 公司技术部应对工程向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分公司应向所有项目进行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应由项目部向各施工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分部分项技术交底编写完成后,应提交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进行交底。
3.3 项目部级技术交底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写。应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顺序、进度独立编写。要以工艺为主,附有工艺流程图,交底应以分项工程各道工序的施工程序、操作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为主。以切实能指导工人操作,来保证操作质量。对关键、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法应附详图进行说明。
3.4 对于难度较大的“四新”技术,应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技术交底。结合工程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特点、难点,明确“四新”技术的实施计划、对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做好关键部位、施工难点的实施记录。
3.5 项目级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为技术交底人,由项目工程师组织交底。技术交底结束后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
3.6 技术交底必须在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3.7 当工程因设计等原因发生变化时,交底应及时调整,并向项目部相关人员和操作班组补充交底。
3.8实施与检查
3.8.1项目部应根据技术交底内容对操作班组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操作工艺、施工顺序和质量情况,如未按交底施工时,应立即提出停工和整改要求。
3.8.2分公司经理定期地进行技术交底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书面文件和抽查现场施工人员对交底内容的掌握程度,并做好书面记录,需整改的应做好复查。
 
4. 处罚
4.1项目部级技术交底的编制不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交底内容不完整,双方签字手续不齐全,处罚项目部200元/次;如交底未经审核或有代签现象,处罚分公司100元/次。
4.2项目部未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现场未按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实施的,处罚项目部200-1000元/次,直至整改完成符合规范为止。
4.3项目部因技术问题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则应追究公司和分公司两级管理部门和项目部的责任,以及项目部当事人责任,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有失职行为的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企业的问责制度实施处理和处罚。
 
5.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实施和验收
5.1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装饰行业10项新技术,发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促进本企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项目部应根据省建管局《《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奖评审推介办法》有关规定,对所确定的目标项目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2 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以下简称目标工程)是指经公司申报、市装饰协会、省装饰协会审核公布的工程。
5.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省装饰协会“建筑装饰行业10项示范、推广的新施工技术”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的、采用3项(含3项)以上建筑装饰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或只有一项新技术,但确属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推广价值大,在行业内反映突出的工程项目级建筑装饰高新材料,尤其是企业自主研发并获得国家专利的新产品,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2)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项目部提出申请,公司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报公司总师室审批,确定后由公司技术部组织申报。
5.4 分公司、项目部全部完成了《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新技术内容,且应用新技术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司应组织实施分公司、项目部准备好应用成果评审资料,并填写《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向公司总师室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上报。
5.5 公司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装饰装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3000元。对如已申报立项工程,未能按期执行,应分析原因并对该工程延期执行。
6、施工工法的编写提炼和申报
6.1 为加大公司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注重加强工法的编写提炼和申报工作。
6.2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6.3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6.4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级和企业级。
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工法,由分公司、项目部提出课题,报公司技术部立项后,由分公司、项目部课题小组实施编写,由公司组织审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为企业级工法;省级工法由省建管局负责审定和公布;国家级工法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6.5 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6.6 公司对提炼编写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小组或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给予获得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的奖励分别为10000元和5000元。
 
7、科技论文的撰写、评选与发表
7.1 为加强公司科学技术总结与推广,促进公司科技人才的成长和科学技术进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撰写科技论文。
7.2 科技论文应以公司承担或参加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课题为研究对象进行撰写。
7.3 论文应源于工程实践、在理论上有独到见解,在应用上有新体会,或在技术上有新观点,对解决重大关键问题或对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性文章。
论文内容强调有创新性、理论性、前瞻性。结合具体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水平,立题明确适当,技术性强,资料可靠,论据充分,结论正确,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文字精炼,图表清晰,计量标准,参阅文献清楚,文本格式规范。
7.4 优秀论文的评选,按总体技术水平,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撰写质量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
7.5 论文评选每年4月初举行一次,由公司组成的评审组对年初收集的论文先组织审查、评选,对优秀论文提出意见后进行修改并再次审查,汇总后向江苏省土木学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推荐发表。
7.6 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6000字以内,一律按要求的文本格式打印,并提供论文的电子版。论文可以由一人撰写,也可几人合著。
7.7 公司对获得江苏省土木学会的优秀论文向作者表彰和奖励,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3000元,对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8000元。
 
8、专利的申请、受理与授权
8.1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实力,广大职工应积极开展各项创新活动,形成成果,申报专利。
8.2专利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8.3专利的申请
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方面,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新成果等可申请专利的,应及时向集团技术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8.4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3个阶段。
8.5公司对取得专利申请号及专利权后的主要申请人进行奖励,其中对发明专利奖励8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2000元。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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