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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分类:
质量安全
2017/07/1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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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目的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提高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水平,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3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3.1项目经理是落实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工作的责任人;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检查
1 目的
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提高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水平,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3 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
3.1 项目经理是落实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工作的责任人;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检查,分类整理工作;其它岗位人员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资料和承担相关责任。
3.2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字手续齐全。
3.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责任人签署。
3.4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图章应清晰。
3.5 工程资料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特别是地方的管理规定要求。
3.6 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工程准备文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
2 监理资料:所有申报的监理表单以及监理单位签发的各种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会议记录等。
3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过程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检测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 竣工图: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竣工图,竣工图应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3.7工程为专业分包的项目,项目部应收集所有施工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包括单位竣工验收证明应从总包单位复印装订在竣工资料)。
3.8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应按单体建筑进行编制、收集、整理;立卷时,按单位工程和专业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可以单独成卷;立卷质量应符合档案的相关规定。
3.9 公司归档的一套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是原件。列为国家级创优项目,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应全部为原件(除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外)。
 
4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交与审核
4.1 项目部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自审后,交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在公司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再装订成册移交公司技术部。
4.2 工程竣工资料提交审核时,应整理成册,但不得编制页码;
4.3 提交审核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为原件。
 
5 创优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5.1.必须收集以下资料
5.1.1 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 创省、市级优质工程的:如消防、防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其验收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2 创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除上述专项外尚需收集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5.1.2 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工艺及管理水平的各种荣誉证书文件。如文明工地证书、QC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论文获奖证书等;
5.1.3 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备案文件;
5.1.4 各施工阶段应有反映工程实物质量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要求统一储存在光盘中归档;影像文件界面上应无拍摄时间的显示。每个文件名称应采用拍摄部位+日期的方式表示,同部位同一天形成多个影像文件时,再在部位后加上中文序号,加以区分,如“××部位(中文序号)××年×月×日”。
 
6 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
6.1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应有移交工程竣工资料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2在工程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部未能将工程资料(工程资料清单中由技术部归口管理的部分)全部移送技术部进行备档,其中公司项目部资料员竣工资料未移交1000元,竣工图纸未移交扣500元。
6.3 在工程验收结束后三个月内,各项目部未能移交竣工资料给公司技术部,将项目名称及所属项目负责人名单提交给公司财务部实施扣款。
6.4工程竣工竣工后超过一年的工程资料未归档的,财务部停付工程款,直到工程资料归给公司技术部。
7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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